前不久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2.6亿, 65岁及以上人口近2亿,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百姓福祉。当前,养老消费需求全面剧增,但养老服务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尚未有效满足。因此,需坚持与时俱进,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维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推动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完善“政策+管理”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治理效能。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清单,制定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使其掌握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整合“存量+平台”资源,深度挖掘老龄群体消费需求。养老服务业供给侧改革不仅要做优增量,另一方面也需要盘活存量,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存量资源转型升级和有效利用。大量隐性闲置资源如政府、集体、社会闲置房产资源,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转化为有效的养老服务供给。首先,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引导养老服务组织将有关信息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同时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资源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查询。其次,开展存量资源普查,将适合办养老的闲置资源清理出来,资产清产核资后移交养老平台企业运营。再次,完善落实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市场准入、财政补贴、融资贷款、税费减免等,引导各类闲置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转型发展,鼓励大中型养老机构集中托管、连锁经营,打造一体化平台,将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资源引入社区和家庭,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式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物业公司为居民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理顺“政府+市场”关系,采用多元化产业融合模式发展。从社会福利社会化到当前多元主体供给养老服务,市场在社会养老服务中参与程度一直不高。养老产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需理顺“政府+市场”关系,激活养老产业市场主体活力。政府在市场对养老服务参与上,应做到非公益性养老服务的供给交由市场来配置,公益性的服务则积极引入准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各种方式实现公私合作;采取各种措施,逐步打破原有市场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融资难、用房难等瓶颈,并且落实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的各种税费减免和补贴等政。与此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要尊重市场主体的定价权,明晰产权关系等,逐步促成健康、成熟市场主体的参与;要打造一批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管理能力养老产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产业链长、带动力强、品质优良的养老服务品牌,做强一批精细化、特色化发展的中小微养老服务企业;要提高金融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支持银行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业贷款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深度参与养老服务业。同时鼓励企业发行可续期债券,用于养老机构等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建设。
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为适应“互联网+”全面融入日常生活新趋势,需促进养老服务运行方式创新,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构筑起全民畅享的“互联网+养老”。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应用康复辅助器具技术、智能照护机器人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型材料技术以及大数据、物联网等在老龄产业中的研发和集成应用,推动老龄产品研发制造纳入制造强国发展战略,实现老龄产业的长链条、高标准、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发展。此外,还要加大对高校、科研机构养老科技创新基础理论研究的支持,注重适老化产品的研发和新服务方式的设计及应用,为养老科技创新提供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