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回应官兵期盼,解决军人自行装修公寓住房牵扯精力、增加经济负担等问题,提高军队公寓住房保障水平,巩固军队战斗力保障力,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部门对军队公寓住房室内装修进行标准化规范,并在全军不同类型部队进行试点。
根据过去公寓住房管理规定,装修一般由住房管理单位组织实施,通过收缴房租列支,明确装修内容,但没有对应经费额度。随着官兵异地交流情况增多,一些官兵反映住房调整后,部队公寓住房不具备直接入住条件,住户自行装修牵扯精力、增加经济负担;现行公寓住房装修标准相对笼统。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部门本着“需求牵引、体系设计、建管统筹、创新驱动”的原则,对公寓住房装修作出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这次明确规范的装修适用范围包括3种类型。对于“集中统建、补缺新建、营区整体建”等新建翻建的公寓住房项目,结合项目建设同步组织,统一装修、一步到位;对于列入分配计划房源的调整住用房源,单位统一实施标准化装修,再分配入住;对于住户正在使用的公寓住房在用房源,可根据设施设备使用年限和现状,实施局部修缮更新。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细化公寓住房室内装修标准,统一政策执行把握尺度,增强部队建管规范性、操作性,采取定性定量、分层分级的方式,对主材选取、设备配置、购置原则提出细化要求。
装修内容包括室内顶棚吊顶、楼地面、门窗等材料,以及厨卫设备、电气照明、采暖空调等设施设备,高原地区结合实际增加供氧设施设备。在满足功能、确保安全环保、实现节能降耗前提下,设备配置推行集中采购,并对公寓住房室内标准化装修实行造价限额管理。
按照资产管理方式,有关部门要求装修好的公寓住房严格实行造册登记、入户点验、腾退交接闭环管理,建立腾退赔偿机制,分类明确设计使用寿命和管理责任,住房管理单位根据不同设施设备的设计寿命和使用现状,及时组织维修。
户内统一配置的设施设备,属自然损耗的,由单位负责维修,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住户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严禁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标准外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维修管护由个人负责;因自行添置设施设备对原有装修造成破坏的,限期恢复原状。
据了解,按照面向部队、面向基层、面向边远艰苦地区,覆盖战区以下机关、旅团、院校、医院各类型单位的指导原则,有关部门在全军遴选正在新建、整栋调整空置、分散调整空置等3类、23个项目作为先行试点单位,逐步向全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