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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盗三年后找回,车主却遇到大麻烦

2021-04-07 11:42人民网 收藏0 评论0 字数1,746 分享

家住河北保定蠡县的刘先生(化名)向总台央广中国之声反映,他在2016年初被盗走一辆黑色越野车。报案后,蠡县公安局将被盗车辆信息上传至全国公安系统办案专用的“被盗被抢机动车查询系统”,将该车辆全部信息锁定。不可思议的是,被盗汽车竟然在2017年10月由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上了正规牌照,并且登记使用的车架号码以及发动机号码并没被篡改,正是刘先生当年报警后被公安机关锁定的车辆号码。直到2019年10月这辆车年检时,才被发现是被盗车辆。

更令人诧异的是,2020年初被盗车辆移交回原车主刘先生以后,松原市公安部门拒不办理,迟迟不注销2017年在当地注册登记的车牌照。刘先生找回爱车一年多了,仍然无法正常上牌使用,到今天还只能闲置家中。

车辆被盗三年,找回时已落户

车主无法办理上牌手续

2015年末,家住河北省保定市蠡县的刘先生花了22万多元购买了一辆黑色本田越野车。不到半个月,2016年元旦那天早上,刘先生出门时发现自己停在小区里的新车不见了踪影。刘先生的家属告诉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一家人在小区仔细寻找无果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早晨发现没有车了,就立即报了案。”

2016年1月3日,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辛兴中队立案侦查。当天,蠡县公安局将刘先生车辆信息上传到公安系统办案专用的“被盗被抢机动车查询系统”,并将该车辆全部信息锁定。

车辆被盗三年后找回,车主却遇到大麻烦

车辆被盗立案证明

直到三年多以后,2019年10月26日,吉林省松原市警方查扣了一辆黑色本田越野车,经查核对,该车就是刘先生被盗的车辆。

车主家属:2019年,当地公安打电话通知我们说,这个车在吉林松原找到了,准备返还给我们,然后当地公安就从吉林那边把车开回来了。

2020年1月14日,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将车移交给了蠡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辛兴中队。然而,当刘先生领回自己被盗的车辆准备重新落户上牌时,却发现这辆车的发动机以及车架号码已经于2017年在吉林松原落户上牌,至今仍未注销,这也使得刘先生无法办理上牌手续。

车主家属:重新上牌上不了,吉林松原那边在车辆被盗抢期间,把原来我们的手续注销了,只有原来的手续注销后,才有资格上牌照,然后2017年这车在吉林松原上牌了,也不知道找的什么渠道上的牌照。

车辆被盗三年后找回,车主却遇到大麻烦

车主取回的被盗车辆

车主多次和公安部门沟通

始终未能注销车牌

此后,刘先生及家属多次和吉林松原公安部门沟通,希望尽快将车辆被盗后上牌照的手续注销。

车主家属:松原警方总是说抓紧时间办注销,说白了就是应付我们,这都一年多了,还没注销。

在车主刘先生多次请求无果的情况下,2020年9月8日,刘先生一家委托了代理律师和雄飞专程前往松原市公安局反映此事,和雄飞告诉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当时他将全部手续交给了松原市公安局的一位工作人员。

和雄飞:过了大概十几分钟,他说领导知道这个事了,他说您先把所有的手续给我复印一下,我们去给你办理,我说行。我以为这事情就有了着落,把所有的手续提交完,手续办好之后,他就让我走了,我去宾馆。下午我打电话,他说是需要开会研究这个事,然后我说行,最后我再次打电话的时候,他就把我推到了车管所。

第二天,和雄飞来到了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也就是车辆被盗后上牌照的地方,在按照要求出具了当时车辆被盗后蠡县公安局的“立案决定书、接出警证明书、受案登记表、盗抢网证明”等材料后,和雄飞又在当地等了几天,但始终没有解决。和雄飞告诉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此后,车管所工作人员让和雄飞先回河北,并称很快就能解决。

和雄飞:他说你别在这儿等了。我在松原市包括来回一共待了一个礼拜,工作人员就说你先回去,有了眉目我给你打电话。回来之后过了三天我打电话过去,他们说相关涉事工作人员需要交报纪检,等纪检有了结果,再给我们答复,结果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答复。

车辆被盗三年后找回,车主却遇到大麻烦

车辆发还清单

律师:交管部门如滥用职权

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铁成告诉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必须要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车管所工作人员必须要对各项材料进行查验。

吴铁成:车辆被盗立案侦查后,被盗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在交管部门应当是联网可查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同时,在有申请人对该被盗车辆进行申请办证时,交管部门也有义务对该申请人员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验。

吴铁成认为,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因为滥用职权并且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节严重的涉嫌滥用职权罪。“就本案来说,如果工作人员明知道是盗抢车辆,还是给该车辆办理了相关手续,并且数量众多、价值重大,还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

对于被盗车辆归还后,迟迟无法办理落户上牌的情况,吴铁成介绍,虽然法律上没有给出明确的办理时间,但松原交管部门的做法也不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的相关精神。“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被盗抢机动车发还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恢复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

被盗车辆信息进入了全国公安系统办案专用的“被盗被抢机动车查询系统”,信息被锁定之后,居然还能在吉林松原正式落户上牌,是什么原因?找回被盗车辆之后,一年多过去了,此前错误注册的信息为何迟迟不能注销?当事人及委托律师多次举报反映,是谁给被盗车辆上了正规牌照?是否涉嫌违规违法?就此事,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记者联系采访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截止发稿前,始终没有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