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周刊网报道)7月16日9时15分,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启动仪式在北京、上海和武汉三地同时举行,随后开始第一批交易。这意味着,中国碳交易正式实现从十年试点到全国统一开市的跨越,成为中国碳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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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告,全国碳市场采用“双城模式”,将交易中心设置在上海,将碳配额登记中心设置在武汉。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买卖申报数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0.01元人民币。
交易方式包括协议转让(挂牌协议转让和大宗协议转让)和单向竞价,其中挂牌协议转让交易单笔买卖最大申报数量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涨跌幅限制10%,交易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全国碳市场启动初期的交易主体为2225家发电企业,交易主体只能开设一个交易账户,可根据业务需要申请多个操作员和相应的账户操作权限。
清华大学中国碳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段茂盛教授此前撰文提到,作为一种促进碳减排的市场机制,碳市场允许碳排放配额在不同企业之间交易,从而实现碳排放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高效配置。因此,相比传统的行政命令型手段,碳市场能够以比较低的成本实现既定的减排目标,或者说,在付出同样减排成本的情况下,通过碳市场可以实现更高的减排目标。
段茂盛教授指出,在中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全国碳市场设计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首先,全国碳市场需要为全国二氧化碳排放尽早达峰做出积极贡献,因此碳市场覆盖行业的排放应该更早达到峰值。为此,全国碳市场需要尽快设立清晰的绝对排放总量,并明确体系的排放总量将逐步收紧,给市场以更加强有力的减排信号,更加有效地促进企业的长期低碳投资。
其次,要尽快引入拍卖这种配额有偿分配方法并逐步扩大配额有偿分配的比例,降低配额免费分配的比例。这将确保一个相对较高的碳价,从而不但可以有效促进国内各方 面的碳减排努力,也可以有效应对国际上可能的政策环境变化,如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对我国出口的可能影响。
第三,以立法等合适的方式明确规定全国碳市场作为我国碳减排的核心政策措施将长期存在,给市场一个长期稳定的政策信号。
第四,定期对全国碳市场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其设计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
7月1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目前全国碳市场相关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纳入首批碳市场覆盖的企业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意味着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经启动,就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中国碳市场建设从地方试点开始起步。据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介绍,从2011年10月以来,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等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地方试点工作,地方试点从2013年6月陆续启动了交易,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
试点市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到今年6月,试点省市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达4.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114亿元。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率保持很高水平,市场覆盖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保持双降,促进了企业温室气体减排,强化了社会各界低碳发展的意识,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全国碳市场选择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发电行业直接烧煤,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大。包括自备电厂在内的全国2000多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排放二氧化碳超过40亿吨,把发电行业作为首批启动行业,能够充分地发挥碳市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积极作用。二是发电行业的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数据基础比较好。排放数据的准确、有效获取,是开展碳市场交易的前提。
“全国碳市场对碳达峰、碳中和的作用和意义非常重要。”赵英民介绍,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推动碳市场管控的高排放行业实现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的绿色低碳化,促进高排放行业率先达峰。二是为碳减排释放价格信号,并提供经济激励机制,将资金引导至减排潜力大的行业企业,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三是通过构建全国碳市场抵消机制,促进增加林业碳汇,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四是依托全国碳市场,为行业、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投融资渠道。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技术法规、标准、管理体系。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将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高排放行业,根据需要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